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《病毒学报》(以下简称“本刊”)论文撤稿管理工作,维护期刊学术公信力与出版秩序,保障作者、读者及本刊合法权益,结合学术出版相关规范与本刊办刊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刊投稿、录用、排版、网络首发、正式见刊等全流程稿件的撤稿管理,论文撤稿一般为作者主动申请撤稿,仅在稿件存在学术不端、重大科学错误等特殊情形时,由编辑部依规启动撤稿程序。
第二章 作者主动撤稿
第三条 作者主动撤稿情形。稿件在出版各环节,作者因研究数据待完善、实验结论待更正、课题调整、撰写疏漏等自身合理原因,可向本刊编辑部提出撤稿申请。
第四条 作者主动撤稿流程。作者需提交书面撤稿申请书,注明论文题目、稿件编号、全部作者署名、撤稿具体原因,经全部作者亲笔签名、通讯作者确认并加盖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,报送至本刊编辑部。
第五条 编辑部审核。编辑部收到撤稿申请后,依规核查申请材料完整性与撤稿原因合理性,履行内部审批流程,及时向作者反馈审核结果。审核通过的,正式启动撤稿;材料不全、理由不合规的,告知作者补充完善或驳回申请。
第六条 撤稿时限要求。稿件进入排版印刷、网络首发流程后,原则上不予随意撤稿;确需撤稿的,作者需充分说明理由并承担相应出版损耗,经编辑部从严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。
第三章 编辑部依规撤稿
第七条 仅当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(抄袭剽窃、伪造篡改数据、一稿多投、不当署名等)、重大科学错误影响研究结论真实性、违反保密规定及学术伦理等情形,且无法联系作者或作者拒不配合撤稿时,由编辑部查证核实后,依规启动强制撤稿,同时做好记录备案。
第四章 撤稿后续处置
第八条 已网络首发或正式见刊的论文撤稿后,本刊将在官方平台、数据库刊登撤稿声明,注明撤稿原因及撤稿类型,保留论文原始记录并归档备查。
第九条 作者主动撤稿且无学术不端行为的,不记入作者学术诚信档案;存在学术不端、恶意撤稿等行为的,本刊将视情节轻重,采取限制投稿、通报作者单位等措施,严守学术底线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本制度由《病毒学报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病毒学报》编辑部
2026年4月2日